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国际信用证有哪几种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它就像一个“国际支付保证书”,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和保障。那么,国际信用证有哪几种呢?
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这是常见的一种信用证,要求卖方提供特定的单据,如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等,以证明货物的装运和交付。跟单信用证可以进一步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指卖方在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银行立即支付货款。这种信用证对于卖方来说是较为理想的选择,因为可以快速收到款项。
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则规定了一个未来的付款日期,卖方需要在这个日期之前提交单据,银行才会付款。远期信用证可能会涉及到贴现或利息的问题。
2.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与跟单信用证不同,光票信用证不要求卖方提供货物单据,而是仅凭汇票或收据等简单文件即可获得付款。这种信用证通常用于支付非货物贸易,如服务、咨询等。
3.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允许信用证的受益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使第三方能够享受信用证的支付保障。这在中间贸易或涉及多个供应商的交易中比较常见。
4. 背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 Credit):是基于原信用证开立的新信用证,用于支持中间商与实际供应商之间的交易。背对背信用证与原信用证相互独立,但可能受到原信用证的某些条件限制。
5.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它像一个循环的资金池,在一定时间内和金额范围内,卖方可以多次支取款项,无需每次都申请新的信用证。循环信用证适用于长期的、频繁的货物供应关系。
信用证是指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我国信用证以人民币计价,是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按照付款期限,信用证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结算服务。信用证通常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同时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一般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