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计量认证 / 认可的受理时间一般如下:
5 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的,补正时间不计入受理时间。
30 个工作日完成技术评审:资质认定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不过,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或者远程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内,且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10 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资质认定部门自收到技术评审结论之日起,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内容详细要求
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明确是计量认证的首次、扩项、复查等申请类型,如有已获取的相关证书,需填写证书编号、有效截止日等。
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详细填写申请计量认证 / 认可所涉及的专业领域类别,如化学分析、力学计量、电磁计量等。
附表内容
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检测产品 / 类别” 按领域类别、产品类别等分类排序。具备检测产品全部参数能力的,不必注明所检参数;只具备部分参数能力的,在 “说明” 中注明能检或不能检的参数名称。多场所的实验室,应按地点分别填写。
授权签字人申请一栏表和申请表:所有授权签字人包括已批准的与新增的都需填写,注明姓名、职务 / 职称、申请授权签字领域等。申请表中还需填写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等个人详细信息及工作经历等。
组织机构框图:独立法人需画出本实验室内、外行政或业务指导关系;非独立法人需画出本实验室在母体法人中所处位置,明确内、外部关系。直接属行政关系用实线连接,间接属业务指导关系用虚线连接。
实验室人员一览表:列出机构内所有人员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一览表:填写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等详细信息。
加盖位置
报告封面:CMA 标志加盖(或者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封面。
其他位置: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
特殊情况规定
可以不盖的情形:实验室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 CMA 标志。
不得加盖的情形: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 CMA 标志;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CMA)标志,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 “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 或类似表述。